教育论文网
法学理论论言语首页>>法律论文 更多法学理论论言语
  
栏 目 导 航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思想政治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自然论文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农村教育
德育管理
计算机
素质教育
教育综合
写作指南
会计论文
法律论文
国际贸易
护理论文
保险论文
金融证券
经济管理
农村经济
医学论文
环保论文
建筑论文
审计论文
旅游论文
ERP论文
公安论文
农林牧渔
水利水电
园林论文
电力论文
财政税务
发展观
社会实践
物业管理
电子商务
物流论文
计划总结
军事论文
马列毛邓
交通论文
烟草论文
给水排水
消防论文
财务管理
会计内控
文学艺术
电气暧通
行政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
政治哲学
幼教论文
评估论文
心理学
药学论文
社会文化
工程通信
安全论文

浅谈取保候审在实践中的应用

[法学理论论言语]    

    摘要:取保候审为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取保候审在实用中
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法律使用弹性大,违规收取保证金等情况时有存在,我们在进一步的查找原因
的同时,更需要着力的完善取保候审的途径,正确落实取保候审,从而更好的打击一切违法罪犯活动。

    关键词    取保候审     保证人      保证金      依法办案         监督制约  
  
    取保候审,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确进行而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但在司法实践中,还尚有一些具体的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并应采取措施加一解决。
一、取保候审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但在适用中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影响了刑事
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使这一强制措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干扰和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从而也
暴露了立法和司法中的种种问题。
    1、法律适用弹性大,我国刑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根据此规定精神,取保候审仅适用于罪行轻微,不够逮捕条件或者罪该逮捕,但由于某种原因不宜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但由于此规定过于笼统、原则、宽泛,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标准不确定,完全由办案人员依据主观判断自行决定,主观色彩较浓,这些判断往往因脱离客观实际而出现偏差。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通常对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但也有的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对于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

<<<<<全文未完,本文约6775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已经是会员的请点这查看全文,点卡用户将从您的卡中扣除一点。
成为会员步骤如下:注册用户名在线购卡
 
投稿人:gf6h6     最后编辑:647754
法学理论论言语
 
法学理论论言语
  版权申明:以上论文为网友投稿或收集于网络,论文资料仅供参考,如果你是作者,需要删除这篇论文,请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站内搜索引擎||站点地图||在线购卡|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网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