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律论文
作为侵权行为归责要件的因果关系
  现代法治的原则之一,即是法律不能使人对不是他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因而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地都将因果关系作为侵权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然而什么是因果关系,如何明确划分因果关系的范围,在侵权行为法理论和实践中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至今未有定论。  简单地说,作为侵权行为归责要件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及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它不同于哲学中所谓的因果律,因为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广泛而复杂的,若将凡与损害事实均有前因后果联系的行为与物件均列为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无疑将扩大行为人的责任范围或追加众多“无辜”的行为人,其结果是要么社会中生活的人处处谨小慎微,人人自危,始终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之下,要么大部分的人陷于无休无止的、繁多的诉讼之中,始终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之下。于是,实际的审判活动给我们提出另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什么样的因果联系才属于侵权法上所要求的因果关系,即在众多的事物联系中,应该从哪里划出一定界限、抽出一定环节作为法律上有意义的因果关系,从而使侵权责任得以确定?  按照大陆法系的传统,我们总希望在复杂、多样的现象后面找出一条普遍、单一的规律,使今后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举一反三地作出判决,使前后不同的行为人得到公正的处理,也可使社会中生活的人在预设自己行为时有可靠的参照目标。但目前,理论界关于因果关系的研究,多是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往往从具体的案例中归纳出各种各样的因果关系现象,这样做的结果是使得因果关系的理论如同因果关系的现象一样庞杂多变和捉摸不定,最后得出的结论仍难以用于审判实践;或是就因果关系而研究因果关系,依照纯粹的逻辑,在抽象的层面上单纯地看待因果关……
<<<<<全文未完,本文约4189个汉字,175个数字符号>>>>>
已经是会员的请点这查看全文,点卡用户将从您的卡中扣除一点。
成为会员步骤如下:注册用户名银行汇款填汇款确认或者在线购卡,详情请看会员专区
 
站内资料搜索:请输入关键词:
投稿人:gf6h6   时间:2007年8月18日
点   击:8  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 最后编辑:647754
 
栏目导航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自然论文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农村教育
德育管理
计算机
素质教育
教育综合
写作指南
会计论文
法律论文
国际贸易
护理论文
保险论文
金融证券
经济管理
农村经济
医学论文
环保论文
建筑论文
审计论文
旅游论文
ERP论文
公安论文
林业论文
水利水电
园林论文
电力论文
财政税务
先进教育
社会实践
物业管理
电子商务
物流论文
计划总结
军事论文
毛泽东
交通论文
烟草论文
给水排水
消防论文
财务管理
会计内控
文学艺术
电气暧通
行政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
政治哲学
幼教论文
 
相关论文
作为侵权行为归责要件的因果关系
论知识产权的权利结构和权利形成
试论现代民法中诚信原则与民事法律
试论死者遗存
论生物安全法
委托代理授权不明问题研究
试论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二重性
民法上的善意与恶意新诠
浅议民事再审程序
中国侵权行为法理论体系的重新构造
侵犯肖像权相关问题的分析
民事赔礼道歉的哲学分析
试论不可抗力可否构成高度危险作业
试论代位权的合理性极其实现方法
论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