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网
法学理论论言语首页>>法律论文 更多法学理论论言语
  
栏 目 导 航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思想政治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自然论文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农村教育
德育管理
计算机
素质教育
教育综合
写作指南
会计论文
法律论文
国际贸易
护理论文
保险论文
金融证券
经济管理
农村经济
医学论文
环保论文
建筑论文
审计论文
旅游论文
ERP论文
公安论文
农林牧渔
水利水电
园林论文
电力论文
财政税务
发展观
社会实践
物业管理
电子商务
物流论文
计划总结
军事论文
马列毛邓
交通论文
烟草论文
给水排水
消防论文
财务管理
会计内控
文学艺术
电气暧通
行政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
政治哲学
幼教论文
评估论文
心理学
药学论文
社会文化
工程通信
安全论文

浅议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

[法学理论论言语]    

内容提要: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列而存的独立的一种一审程序,体现了诉讼程序的经济原则和我国民事诉讼的两便精神,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简易程序适用标准不明确,以及简易程序本身疏漏颇多的问题,以致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中随心所欲,各行其是。必须明确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其次应当确定简易程序的适用标准,其中以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为主要标准,还要对简易程序的本身进行完善,以实现其制度设计的本来意义。

主题词: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

导论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为了体现经济原则,简化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的讼累,便利法院审判案件,在普通程序之外,又设置了简易程序,它不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也不是其分支程序,而是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而言,并列而存的独立的一审程序。它体现了诉讼程序的经济原则和我国民事诉讼的两便精神。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简易程序适用标准不明确,以及简易程序本身设计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以致相当一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任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应范围,不严格按照应有的程序办事,甚至一些中级人民法院也任意简化普通程序使之变得与简易程序无异,这直接危及了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及合法权益,我们必须制定明确具体,便于操作的简易程序适用标准,并完善简易程序本身的制度设计,以实现设置简易程序的本来意义。
(一) 当前简易程序适用中的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类型,其中普通程序是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具有内容上的系统性、完整性和适用范围上的广泛性、通用性。简易程序是指专供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不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也不是其分程序,而是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而言,并列而存的独立的一审程序。
普通程序是一审程序中的基本……

<<<<<全文未完,本文约4633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已经是会员的请点这查看全文,点卡用户将从您的卡中扣除一点。
成为会员步骤如下:注册用户名在线购卡
 
投稿人:gf6h6     最后编辑:647754
法学理论论言语
 
法学理论论言语
  版权申明:以上论文为网友投稿或收集于网络,论文资料仅供参考,如果你是作者,需要删除这篇论文,请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站内搜索引擎||站点地图||在线购卡|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网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