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民法论文...
|
| 民法论文:首页|法律论文 更多民法论文 |
| 自由裁量与不起诉制度的完善 |
广告 |
|
[民法论文] 审查起诉活动中的自由裁量权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权力,体现着刑事诉讼的某些价值并发挥着实现某种预期的目的的功能。像法律中许多与“自由”相联系的概念一样,自由裁量中的自由仅仅是在一定限度内的自由,要受到特定条件的限制,逾越这些限制意味着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正确应用自由裁量权,才能取得应有的功效,同时防止该权力在运作中出现偏失。 一、自由裁量的含义和功能 自由裁量权就是法律赋予的、根据自己认为适宜与否决定是否采取某种措施、给予某种救济或者采纳某项证据的权力,这项权力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人员拥有的。赋予国家机关及其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就是为其自主决定、自主行为提供一定的空间,这是充分考虑到诉讼中人的因素并为适应社会和人的实际复杂性而作出的选择。法律的规定是不能精密到毋需任何解释、涵盖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的,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所指出的那样,法治并不能排除一切人的因素,“没有任何法律可以得到如此精确的限定,以致避免了任何解释问题;同时没有任何法律能够得到如此精确的限定,以致于明确地包含了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法律必然给实施这部法律的人留有一种有限的自主。〔1 〕我国学者王名扬也曾指出:“法治需要制定规则适用于一般情况,也允许对特殊情况具体处理,不受规则的束缚。法治和自由裁量权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不允许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任何法律体系不能运行,但是法律允许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立法者经过考虑确有必要时,才授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力。”〔2 〕自由裁量权可以使司法机关及其人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诉讼参与人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采取更适于该具体案件的处理办法,使法律所追求的某一或者某些价值得以实现。 二、审查起诉中的自由裁量与对这种裁量的制约 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
<<<<<全文未完,本文约6540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
|
|
|
|
|
| 投稿人:gf6h6 |
点 击:5 |
最后编辑:647754 |
| |
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民法论文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