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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若干问题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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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司法国度中,最高法院高踞司法金字塔之顶端,其运作直接影响乃至决定整个司法制度的运转甚至社会制度的变迁。法治与宪政建设已成为时代主流,司法改革也获得民众共识,关乎最高法院发展与改革的基本理论问题应当受到学界与实务界的关注。鉴于此,本文从比较视角就最高法院的地位与功能、组织体系、法官制度、权力体系、案件处理机制以及中国最高法院的发展与改革等若干基本理论问题作了初步论述。
关键字: 最高法院 基本理论 司法制度 法官制度
最高法院,是一个国家制度体系中独立行使司法权并居于司法体系最高位阶的司法系统,具有终极的国家审判职能和强大的社会控制功能,它通常为一个国家的宪法、司法习惯和法律文化所界定并成为一国政治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高法院首先是一个国家机构,一个权力系统。从历史与社会的视野、法的文化传统及民众对司法的公共认知赋予之这样的意义:最高法院天然是个司法系统,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开放系统。最高法院引领整个司法系统,实施司法权力,实践司法使命,形成自治的主体,并“在整个系统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在系统与环境之间发生着相互作用”(阿尔蒙德语)。
从结构——功能主义出发,最高法院包含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最高法院在一个国家政治结构中的特定地位;二是最高法院在一个国家权力体系中的特定功能;三是最高法院本身的结构和功能问题。因此,一个国家界定最高法院,首先是强调其作为一个政治性机构,是一国中央政府权力体…… <<<<<全文未完,本文约22967个汉字,5090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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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gf6h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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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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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647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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