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政府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系指能协助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决策有用性是会计信息的最高品质。一般情况下,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界在评估政府的成绩时,最重视的是政府施政的效率及效果,而我国目前执行的预算会计无法提供政府全面施政效率效果方面全面有用的信息,因此如何提供全面效率效果等方面有用的会计信息,以提升我国政府机关施政及人民群众和立法机关问政的效率,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应该努力达成的目标。
目前我国政府会计信息的现状分析
目前影响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有用性的问题不仅包括法规制度不健全,而且包括衡量焦点与会计基础不够明确、财务信息报告与格式规划不完整、绩效衡量标准欠缺等问题。现分述如下:
(一)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强调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内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政府究竟应怎样提供信息以及提供什么样的会计信息直接表现在政府财务报告目标之中。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1997年出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十二条规定,“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1998年2月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十二条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国上述政府财务报告目标的共同特点在于强调了政府相关部门和组织内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社会公众乃至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与当时我国刚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市场还很不发达,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刚刚开始探索有直接关系。如今整个会计环境与当时制定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时候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二)现行的预算会计目标偏重于满足政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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