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网
财务会计论文:首页>>会计论文 更多财务会计论文
  
将生地变熟地再转让的土地增值税处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房的4种土地增值
经济合同的涉税风险防范策略
提高管理会计应用水平的策略研究
会计电算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会计电算化信息实施内部控制的探讨
ERP实施成败原因分析
关于会计电算化与会计集中核算相关
谈会计电算化形式下的会计核算和会
信息化对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影响研究
浅析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影
论会计电算化与会计档案管理的相互
浅析信息时代的会计服务的新职能
建设ERP系统提高物流企业财务管理水
医疗系统内部电算化会计安全机制探
关于电算化会计形式下会计核算的思
基于REA模型下财务信息系统优化研究
会计电算化中舞弊现象的防治
浅谈现代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
会计信息化对传统会计理论影响的再
栏 目 导 航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思想政治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自然论文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农村教育
德育管理
计算机
素质教育
教育综合
写作指南
会计论文
法律论文
国际贸易
护理论文
保险论文
金融证券
经济管理
农村经济
医学论文
环保论文
建筑论文
审计论文
旅游论文
ERP论文
公安论文
农林牧渔
水利水电
园林论文
电力论文
财政税务
发展观
社会实践
物业管理
电子商务
物流论文
计划总结
军事论文
马列毛邓
交通论文
烟草论文
给水排水
消防论文
财务管理
会计内控
文学艺术
电气暧通
行政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
政治哲学
幼教论文
评估论文
心理学
药学论文
社会文化
工程通信
安全论文

将生地变熟地再转让的土地增值税处理

[财务会计论文]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遇到一个很困惑的问题:将生地变熟地再转让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加计扣除的基数是否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加计扣除基数不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理由是《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以下简称110号文件)对此作出了规定。即《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上述规定已将地价款排除在加计扣除之外。
    第二种观点认为,完整理解《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加计扣除基数应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因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五项: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规定,该扣除项目为“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之和的20%.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是正确的,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加计扣除项目,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转让销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都可以加计扣……
<<<<<全文未完,本文约2083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已经是会员的请点这查看全文,点卡用户将从您的卡中扣除一点。
成为会员步骤如下:注册用户名→在线购卡。
 
投稿人:fd4rtf     最后编辑:admin46
财务会计论文
 
财务会计论文
  版权申明:以上论文为网友投稿或收集于网络,论文资料仅供参考,如果你是作者,需要删除这篇论文,请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站内搜索引擎||站点地图||在线购卡|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网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