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建模小论文]
下面就我们对这一重要教学内容的教案形成报告如下(具体教案略)。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主张有意义学习,反对机械学习。有意义学习,就是通过文字符号或其它符号使学生在头脑中获得相应的认知内容的学习。其学习过程的实质是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知识建立非人为的(非任意的)和实质性的(非字面的)联系。
根据学习任务的复杂程度,有意义学习分为三种类型:代表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这是一堂典型的概念学习课,它的实质是让学生掌握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关键属性)。获得概念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让学生从大量事物的不同例证中独立发现,称为概念形成,另一种是教师用定义的方式直接向学生呈现,然后由学生利用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有关概念理解新概念,称为概念同化。
义务教育新教材对认知发展尚未成熟的初中学生,在理论上降低了逻辑严谨性要求。根据从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规律,教材比较多的运用了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减少了学生的学习困难。形象思维是借助对数学对象的具体形象和表象的联想来进行的思维,可以经常联系生活实际、图表和模型表现数学内容,通过联想、类比、归纳而抽象出数学概念,也可以使数学概念具体化、形象化。直觉思维是具有意识的人脑对数学对象的结构及规律性关系的敏锐想象和迅速判断。它的特点是思维过程无明确的意识,也没有清晰的推理过程,思维过程在一刹那间完成(即“顿悟”),主要形式是想象和猜测。可以这样说,逻辑是证明的工具,而直觉是发现的工具。因此根据本节课教材的组织程序和教学大纲要求,学生学习进行的方式可采用发现学习的形式(苏联奥苏伯尔观点,美国布鲁纳倡导),先用概念形成的程序引入函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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