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建模小论文] 数学新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老师们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开始在课堂上大量引用小组合作学习,实践、反思、提炼、再实践、再反思,经过反复的实践,小组合作学习已走进千千万万的课堂,公开课上、展示课上、优质课上,只要有课堂的地方,几乎都能见到小组合作学习的学习方式。可细看很多课堂我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不论是一年级的课堂,三年级的课堂,还是六年级的课堂,小组合作学习的形式、方法、要求几乎都一样,这合乎教育规律要求吗?我产生了疑问。有人说,小组合作学习就是创设情境,提出问题,小组内合作交流,解决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技能的培养,那不一样还会怎样呢?真是这样吗?
数学新课程标准学段目标中指出:1—3学段的目标是在解决问题方面有与同伴合作解决问题的体验,4—6学段目标则是在解决问题的活动中,初步学会与他人合作。根据新课标的理念在各学段组织小组合作学习的目的要求应该是有差异的,那就是说上面看到的现象是不合理的。
心理学、教育学、生理学等各方面的研究表明,小学生各学段的认知水平、情感态度、以及已有知识技能水平都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同时不同年段的学生获取知识、技能、情感的需要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在组织小组合作学习的时候,不论年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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