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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在习作中有创意表达的实践和体会 第三实验小学 谢冬梅 在“指导学生自由习作”的课题实验中,能否把“有创意表达”作为子课题,我们再次学习了新课标的有关论述,从中寻找理论依据。课标在第二学段阶段目标规定,“注意表现自己觉得好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第三学段规定:“珍视个人独特感受”;在评价建议中指出:“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因此,我们认为,在指导学生自由表达的基础上指导有创意的表达,是新课标赋予小学习作教学的任务,把“指导有创意表达”作为子课题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现把一年来的实践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在个性化的表达中求创意 习作是最具个性化的行为,每次习作都应该是学生有创意表达的结晶。只是由于指导不当,才会出现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情况。因此,要让学生的习作有创意,就要在个性化习作指导上下功夫。 1、在观察的细致处表达。同一事物,有的写起来只有三言两语,有的却具体形象。具体形象地表达,就是有创意的表达。表达要具体形象,除了遣词造句的功夫外,最主要还是观察要细致,要抓住细节,把细节表达出来,表现作者对事物的独特认识。 如,有个同学写扳手腕游戏,原文只有简单的几句话:“我和陈林扳手腕,我们手扳着手,毫不退让,这样持续了……<<<<<全文未完,本文约3007个汉字,513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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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jh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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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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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df5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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