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对于课文性质,人们普遍持如下观点: 其一,“课文无非是个例子”,叶圣陶先生的这句话揭示了课文的本质属性,受到广泛赞同。是的,从语文教学的各个方面看,课文的性质始终没有超出教学用的例题习题的范围。先从汉语言教学的角度看,课文是被当作遣词造句的范例和训练语感的材料来使用的。这跟英语教学的情况相同。再从阅读教学的角度看,课文本身一般没有教学生“应该怎么阅读”的内容,它只是阅读的材料,所以说它是阅读教学的练习题比较合适。再从写作教学的角度看,课文是学生作文的范例,至于老师要使用这个范例讲解什么写作原理和学生会从这个范例中得到什么写作经验,还有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总之,课文并不神秘,它就是被选入语文教材、被用于语文教学的文章。语文教学之所以要用它,不过是以此为“例”来说明某个语言现象或某个读写原理,或者是被用来作为某语言技能或某读写技能的训练材料,仅此而已。 其二,课文同时又被认定为语文科的教学内容。1995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称旧大纲)规定,语文科的教学内容有三项:课文、能力训练和基础知识。课文居语文教学内容之首。2000年新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称新大纲)列六项“教学内容和要求”,课文亦在其中。确认课文为语文教学内容,是语文教学理论的基本命题之一。在教学实践中,语文教材一直是把课文当作教学内容来编排的,语文教学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在课文教学上的。语文科教课文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事,谁也不怀疑。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就是,大家既认为课文是语文科的例题习题,又认为课文是语文科的教学内容,换句话说,就是要把课文这种语文的例题习题当作语文科的教学内容。 本文认为,上述关于课文性质的两点认识一对一错,认定课文为语文科例题习题是对的,把课文当作语文科教学内容是错的。正是这个概念的错误,引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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