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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新课标下“教”与“学” |
[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论文摘要:新课标课堂教学理念更关注学生的自主发展,注重学生自我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这是开展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依据。过去我们的课堂教学,过分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学生仍是“配角”,学生毕恭毕敬、小心翼翼地去接受一切,没有独立思考、主动探究的机会,学生的思考能力、创新能力仍没有得到发展,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发展目标没有得以实现。新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就是要改变学生传统的学习方式。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改变课程实施过程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因此,《语文课程标准》把关注学生语文学习的方法、过程,转变学生的语文学习方式,作为实施语文课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为了实施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发展目标,必须改革课堂教学评价标注内容。应该从二方面着手: 关键字:教师“教” 学生“学” 导语创设 课文讲解 反思 听说读写 一、教师角度来看 1、导语创设情景 新大纲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出台的。在新大纲中有这样一句话:"小学语文教学应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发展,为他们的终身学习、生活和工作奠定基础。"这一目标的修订,使我们的目光放到为未来社会培养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上,使我们感到小学语文教学的责任重大。为此,教师积极创设课堂情境,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就显得犹为重要。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上课开始,老师用精彩的导语创设情境,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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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gaoli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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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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