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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素质养成与语文接受教育 |
[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2003年4月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对课程目标的表述是,通过高中语文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该在“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展·创新”5个方面获得发展。①这恰恰说明了语文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语文素质的养成。而语文素质实际上包括语文的接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两个主要方面。在现实的语文教育实践中,对于表达能力的培养已有相当的重视,并且在方法和途径的探索方面也已取得相当大的进展,形成了诸多可以参照、借用的模式;对于接受能力的培养,则往往停留在传统的语句和篇章的认知性分析阶段,实质性进展较为缓慢。其实,在语文素质--语文的接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这两者中,前者是基础性的,后者是主导性的。主导性目标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基础性目标的实现,因而探讨语文接受能力培养的方法和途径具有重要意义。在此,笔者提出语文接受教育这一概念,并就其在语文教育目标实现过程中的意义谈点浅见。 一、语文接受教育的基本含义 语文接受教育,是指在一定的语文知识积累的基础上,通过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发现、探究等,形成对语文呈现形态良好的接受能力。 人类的思维及其呈现形态都是在探索、积累前人的思维形式和表达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起来的。从存在的角度看,思维是无形的,是大脑中纯粹主观的一种意识活动,但它毕竟是一种存在,而且对于人类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有着异乎寻常的意义,因此必然成为人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和对象。人们对于思维的研究从未采取一种虚无的态度,也从未停滞于无形特征。无形不等于无实元据。思维作为人的一种内在的意识活动,必然具有外化形态。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前人思维的结果遗存于林林总总的可据可考的外化形态--文字材料。我们今天所能读到遗存的文字,包括纯文学的和泛文学的作品,都能从字里行间看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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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pjn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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