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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分类标准评析 |
[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无法取消、可以与词语本义分离、不必推导的那部分语义可以视为规约含义,以区别于(一般)会话含义。本文还对先设与含义作了比较。1.0.含义的语义覆盖区域含义(implicature)是H.P.Grice(1961,1975)率先提出的概念,指语言在使用时所产生的与语境有关的附加意义。然而Grice对含义的阐述和分类有语焉不详之处,因此在过去30年里,为数不少的语言哲学家费了不少笔墨来界定含义和其它附加语义。由于鉴别的标准和观点不同,很难达成共识。为此,笔者综合数家观点,从一个新的视角来对含义进行界定和分类。语言的附加意义很多,假定下图A区的语义部分已经约定俗成,(至少部分)在字/词典里有定义,属直义部分,或者说在语义学的范围内可以得到描写(如:同义、反义、上下义等关系);C区的语义是词语的种种联想、形象、象征、象似或比喻意义,比如说“不要在头脑里放电影了”这句话,比较形象地表达了“不要想事”的意思,“放电影”和“想事”之间的关系就是修辞性质的;含义要通过一定量的推理才能获得,因此假定只有B区的语义才属于含义范围。在图1中,p、q和r表示的是附加语义复叠或争议区域,p是A和B(直义和含义)的可能相交区域,r是B和C(含义和其它语义)的可能相交区域,q是A、B和C(直义、含义和其它语义)三种语义的可能相交区域。“可能”是在定义不明的情况下产生的概念,如果有了明确的定义,这种可能性也就大大减少了。(附图 [图])(图1)2.0.含义的分类LeviNson(1983:131)把Grice(1975)的含义归纳成下面几类:Grice(1961)曾用“乌云”和“下雨”之间的联系来说明“自然意义”概念,自然意义是以人的经验为依据的。以这种意义为基础,Grice把“非自然意义”(meaning-nn)说成是带有意图的,那么直义是否也算是自然意义呢?假如以Levinson的分类为标准,非自然意义实际就等于“语言意义”(或语义),因为语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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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fg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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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hnr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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