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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语文”一分为二 |
[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我此前关于中学语文教学的思考,有一个根本的前提,即认定语文是一门课程,它虽然担负着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的双重任务,因而为之正名曰“语言文学课”;但没有从教学理念、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层面加以区分,而是合二为一,混在一起。──这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当然,我不是没有挣扎过,我于1990年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教改的第三浪潮》一书,曾设有专章论述“语文是语言文学课”,共分两节:第一节“人与语言──人在语言中成长”;第二节“人与文学──心在文学中美化”。我意识到语文是由语言和文学两个部分组合而成的,但由于屈服于长期合二为一的现实情况,对于一分为二的可能性估计过于悲观甚至绝望,就只是在强调文学教育这一方面做些文章,没能(更准确地说是“不敢”)朝一分为二的方面去努力。我在这本小册子里曾有如下一段引文:“1954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批准的中央语文教学问题委员会给党中央《关于改进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报告》中说:‘我国中小学语文教学,历来都是把语言和文学混在一起教,这样教学的效果,不论从语言方面看,还是从文学方面看,都遭到了很大的失败。……这些事实都说明了语文混台教学的结果是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两败俱伤,都不能得到应有的效果。”引文之后,我接着说:“撇开‘语’‘文’分合这一具体问题不说,这一文件把‘语文’界定为‘语言文学’确是不言而喻、不容置疑的,也就是说,语文课是进行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的语言文学课。”(见该书第34-35页)我不该把“语”“文”分合轻描淡写地当作一个“具体问题”,诚然,在当时说明语文课是语言文学课有它一定的意义,而且,只有在此前提下才有所谓“语”“文”的分合问题;但“语”“文”分合决不只是一个所谓“具体问题”。我更不该把“语”“文”分合问题“撇开不说”!作为一个高师院校专门从事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教学与研究的教师,这是一个难以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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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fd4r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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