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保定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 许建中
国家教育部今年三月修订重颁的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三部语文教学大纲,预示了新世纪初我国中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发展的方向。仔细研读三部新大纲,并与修订前的大纲(1992年颁小学、初中·“试用”大纲和1996年颁高中“供试验用”大纲,以下简称“原大纲”)加以比较,可以看到新大纲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新的导向。
一、淡化知识教学,突出能力培养
初中“原大纲”在“教学要求”中规定:“了解一些必要的语法修辞知识、文学知识、文体知识和读写听说知识”,在“教学内容”里列出汉语知识、文体知识、文学知识共20项。“新大纲”在“教学内容和要求”中只保留了原大纲所列20项基础知识中的7项。高中“原大纲”将“基础知识”与“能力训练”并列,各分18项。“新大纲”不列“基础知识”,原大纲的18项知识内容大多融渗到“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的教学内容之中。小学“新大纲”规定:“笔画、笔顺、偏旁部首和间架结构等汉字知识是用来帮助识字、写字和查字典的,不应列入考试的范围。”
新大纲大幅度删减语文知识的教学内容,适当降低教学要求,这明确昭示了淡化知识教学的意向,启示我们重新认识语文知识与语文能力的关系:对中小学学生来说,语文能力重于语文知识,语文知识教学要尽可能为培养理解、表达、思维、鉴赏能力服务,与读写听说能力训练和情意陶冶紧密联系。
有人说,“新大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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