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来源:中国教师报 作者:王 生
——“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还是“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
长期以来,我们对学生学业的评价主要以教师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评价为主体,以学生的学业分数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侧重于评价的甄别、筛选和批判性功能,重视终结性评价和相对评价等。这种评价作为选拔、区分学生的惟一手段,追求的是对所谓“适合教育的学生”的选择性功能,是应试教育下产生的“怪胎”,不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改革,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对评价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树立新的评价标准和观念,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适应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需要。
一、在指导思想上:要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和激励性功能,重视对学生学习潜能的评价,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充分发展,为“适合学生的教育”创造有利的支撑环境。
二、在评价的主体上: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评价的积极性,改变评价主体的单一性,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建立由学生、家长、社会、学校和教师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
三、在评价的方法上:(1)由终结性评价发展为形成性评价,实行多次评价和随时性评价、“档案袋”式评价等方式,突出过程性;(2)由定量评价发展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不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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