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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班法》更要思想! |
[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读了龚春梅老师的《班法》,笔者不由得想,大多数班主任都曾经尝试过用《班法》治“天下”的方法,和龚春梅老师有差距的是:时间坚持得没有这么长,育人效果也没有这么好!特别是她将教师纷繁复杂的工作“化繁为简”,使自己的工作相对轻松,表面上看是一部《班法》治“天下”,其实是靠思想打天下! 读了这部《班法》,倍感振奋。振奋之余,笔者仍想吹毛求疵,对其中的一些细节提出自己的看法。 《班法》不如《班律》。现代的教育方法已经实现了由“管人”向“育人”的转变,育人方法也逐渐由“堵”为主变成以“疏”为主。许多中小学已经不在使用诸如“中小学生十不准”这样的校规,代之为“中小学生一日自律”。在传统的观念中,“法”带有强烈的“强制”意味,给人一种拒人千里的感觉。而“律”有自律、自己管自己之意,给人以亲近感,显示了对人的尊重。 具体的规定不必面面俱到,内容应与时俱进。笔者的作法和龚春梅老师的《班法》有一条类似。即“第一章第8款:上课不得说小话,不得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违者扣3分,写‘心理病历接力’三天。经提醒一次后仍然说话,罚其当一次值日生。此项由值周班长监督执行。”不同的是,我用的是悄悄话,有学生当时就提出异议,“悄悄话”怎么理解,我们又把悄悄话界定为与学习无关的话。实行后,有老师说学生上课不喜欢回答问题了。不得已,我又通过开主题班会和学生进行交流。最终将其定为“与当堂课无关的语言”,同时,对学生的上课发言进行了强化。 在读《班法》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龚春梅老师始终把自己当成班上的普通一员。龚春梅在《班主任自律条例》中规定了以下条款:每个月出现下列任何情况独自打扫教室卫生一次:对全班发火1次以上;上课拖堂2分钟以上;错误批评同学1次;用不文明语言侮辱同学;擅自将自习课改上语文……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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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fd4r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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