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写作技巧论文] 朗读是课堂教学中常用的阅读方式,是把诉诸视觉的文字语言转换为诉诸听觉的有声语言。然而,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我们有不少教师往往在指导学生朗读的时候,都要特别强调“声音洪亮”,并且一定还要在电子导学案中注明“声音洪亮”的一项“评价标准”。于是乎,学生为了达到这一“标准”,朗读的时候,都要尽其所能去放大嗓门,声嘶力竭,大声疾呼,声音震耳欲聋。如此训练,听得多了,不由引人生疑:这样真能提高学生的朗读能力吗? 我认为,要求学生在朗读时声音洪亮,原本也并没有什么不妥,问题在于学生对朗读的音量没有把握一个尺度,加上教师缺乏相应的指导,于是导致“声音洪亮”变味走调,把朗读变成了高声大嗓的“吼读”。朗读声一高到底,无抑扬顿挫和轻重缓急的变化,更无“有感情”可言。对于“高音量、大嗓门”的朗读方式,有人戏言:喉咙基本吼痛,耳朵基本震聋。力气基本使尽,内容基本没懂。 俗话说:“不会听话的听声,会听话的听音。”因为音的高低、强弱、快慢,顿挫、抑扬,都有可能显示出某种情感的变化。如读音多扬少抑,多轻少重,表欢畅;多抑少扬,缓慢低沉,表忧伤;多快少慢,急促音短,表紧张。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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