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上个世纪50年代初,教育界曾提倡学习前苏联凯洛夫《教育学》,主张“教师中心说”,强调教师在传授知识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批判美国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所主张的“学生中心”、“儿童中心”说。但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借鉴国外的先进思想,大胆地发出“以人为本”的呼声,在教育领域则主张“以学生为本”。这原是一种教育进步、良性发展的表现。但遗憾的是,有的同仁却走向“极端”,进而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认为它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水火不相容,是彼此互为否定的。这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或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的思想方法,令我们吃的“苦头”和教训已经够多了。从哲学上说,这是一种“机械论”的表现,有违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精神。
笔者认为,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可以是“双赢”的过程,并非互相排斥,也不必非以牺牲对方为代价。 一、主导和主体的哲学根据 (一)主客体论。从哲学上说,主体是相对客体而言的,反之亦然。从教师教的角度说,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而从学的角度看,则学生是主体,教师、教材、环境等就成为学习者的客体了,但是归根结底,教是为了学,所以应该把学生的学放在主要位置。现在国际上有所谓“黄金理论”和“白金理论”。用通俗的话来说,“黄金理论”简而言之就是“推己及人”,即你要人家怎样对待你,你也要以怎样对待别人。而“白金理论”则可概括为“设身处地”四个字,即别人要你怎样对待他,你也要设法以怎样对待他,这在教育心理学上的术语叫“移情作用”,用现在时髦的话语叫“换位思考”,即各行各业都要从所服务的对象角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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