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评价建议”,对照人教版语文实验教科书,我们能领悟到教材的编排为我们评价学生的语文学习提供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设计,使我们认识到学生语文学习评价的“考察”要有别于以往的“考试” 和“测试”。例如,大多课文都设置了一道让学生就课文内容延伸的思考题。如一年级下册:在春天里,还有什么醒了呢?(《柳树醒》);到底是什么秘密呢?(《看电视》);该怎么画我的家乡呢?(《画家乡》);再如“语文园地”中,都编排了“我的发现”,引导学生从编排的字中去发现归纳学习汉字的方法,并再次实践,去学习“我会认”“我会读”的字、词、文。而“展示台”又在此基础上再次延伸发展:如“语文园地五” 中,“我在数学书、美术书、音乐书上认了许多字。”“是吗?我来考考你!”“语文园地六” 中的“我很喜欢读课外书,在书上认了许多字,咱们交流一下,好吗?” 一、考察重在过程性 《课程标准》指出: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因而我们教师要认识到“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要知道考察不是用同一测量工具测量不同的被测物体,因为对学生的学习评价不仅仅是学生学习水平的高低,知识掌握的情况,它还涉及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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