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本科论文]
好奇是对自己所了解的事物觉得新奇而感兴趣的一种常态心理反映,利用得好,指向正确,它可以向高层次发展,即由好奇产生疑问,继而探求,有所发现,有所创造。但是,好奇在无控制的情况下,具有散漫的特点,若不加以引导,往往只停滞在低层次上,要么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在得到一种低品位的心理满足后便销声匿迹;要么简单模仿,邯郸学步,把庸俗当时髦,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好奇心发展的这两种趋向,也同样表现在中学生的作文训练中。一方面,随着主体知识面的拓宽和自主意识的增强,高品位的好奇导致健康的情趣,激起写作的欲望,成为他们写好作文的内驱力;而另一方面,现代中学生为数不少不免思维活跃而冷静不足,思想开放而无所顾忌,这就使得在触发中学生好奇心理的写作素材纷至沓来的同时,作文中的低层次反映仍比比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或干扰着作文质量的提高和训练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必要因势疏导。
作文教学显示,此种低层次反映,较多表现在作文的形式方面。下面是一位高二学生习作《能以善小而为之》的首段:“曾闻古训,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心存不解,尔后才悟,其言乃为劝人不可因恶事之小而为之,亦不可因善事之小而不为之。细想之,此乃至理也!吾姑且以因善事之大小而概为之立意作文。”其余段落,也都是半文不白的“文言”。显然,该生在好奇心理的驱使下,想尝试文言写作这一形式,导致的客观效果是语言不伦不类,影响内容的准确表达,不利于读者对文章的正确理解。另外,笔者曾接触过这样一篇习作,它只是描述了一位小偷作案的全过程,将小偷作案前的模样、行窃中的动作、赃物得手后的神态刻画得惟妙惟肖。无疑,就习作的主题论,没有什么积极意义,是不足取的,但我们决不可凭此断定,作者在着意炫耀丑恶,唆人行窃。究其心理原因,无非是受小偷行窃这一素材的刺激而产生好奇,想在自己的文章中得以渲泄,以求得……
<<<<<全文未完,本文约3315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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